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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磅更新:GB标准简化测试流程-悬浮粒子与浮游菌测试告别UCL计算时代
2025-10

近日,国家标准委正式发布了新版GB/T 16292-2025《医药工业洁净室(区) 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》和GB/T 16293-2025《医药工业洁净室(区) 浮游菌的测试方法》,两份文件均进行了较大调整,具体变化如下:

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
  1. 新增内容‌:增加了仪器工作原理和示意图,并细化了仪器工作原理的描述。
  2. 方法更改‌:对悬浮粒子测试方法进行了更新。
  3. 采样要求调整‌:
    • 更改了最少采样点数目、采样点位置以及单次采样量。
    • 删除了采样次数的限定,但增加了各采样点的采样时间要求。
  4. 计算与评定变更‌:
    • 删除了标准差和95%置信上限的要求和计算方法。
    • 增加了单位立方米粒子浓度的计算方法。
    • 删除了结果评定部分。
  5. 报告与章节调整‌:
    • 更改了“测试报告”要求。
    • 增加了悬浮粒子监测章节。
    • 删除了“洁净室(区) 采样点布置”附录。
浮游菌的测试方法
  1. 新增内容‌:
    • 增加了浮游菌采样器工作原理的描述。
    • 增加了培养基的要求。
    • 增加了不同洁净级别的最小采样量要求。
  2. 采样与培养调整‌:
    • 更改了采样点的要求。
    • 更改了培养计数要求。
  3. 章节删除‌:
    • 删除了“结果评定”相关章节。
    • 删除了“日常监控”章节。
    • 删除了“洁净室(区) 采样点布置”章节。
    • 删除了“培养基的灭菌及准备”章节。

GB/T 16292-2025《医药工业洁净室(区)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》相关内容摘录

一、悬浮粒子测试方法(第6章 分级测试)‌

6.1 通则
应在“空态””静态””动态”的某种或某几种占用状态下,对洁净室(区)进行分级测试。通常应依据风险评估情况,定期对洁净室(区)进行分级测试。若洁净室(区)配备了连续或频繁监测粒子浓度或其他性能参数的仪器,且监测结果保持在规定的监测限值内,分级测试间隔可适当延长。

6.6 采样步骤及注意事项
a) 进入被测区域前清洁或消毒仪器表面。
b) 为在环境中获取均匀且具统计代表性的颗粒样品,应使用等动力采样探头;首选直接采样,通过采样管连接仪器与采样探头时,需考虑采样管的物理特性如材质、内壁、长度、直径以及采样管相对仪器的位置、折弯半径对测试结果的影响,特别是对大于或等于1μm的粒子,采样管应不超过仪器生产商推荐的长度和直径,尽可能短而直
c) 采样探头应垂直朝向气流方向;被采样气流方向不可控制或不可预测时(如非单向气流),采样探头的开口应垂直向上。
d) 某个采样点发现非正常情况引起的异常计数时,经验明后可剔除该计数并在检测报告中予以说明,然后重新采样
e) 某个采样点的不合格计数是由洁净室或设备的技术故障引起时,宜查明原因,采取补救措施,并对该点及其周围相邻点或受影响的其他采样点进行复测,此情况应清楚地记录并说明合理性。
f) 采样完毕宜对粒子计数器进行自净

‌二、最少采样点数目(6.2)‌

表1 洁净室(区)面积对应的最少采样点数目

洁净室(区)面积 m² 最少采样点数目 NL
≤2 1
≤4 2
≤6 3
≤8 4
≤10 5
≤24 6
≤28 7
≤32 8
≤36 9
≤52 10
≤56 11
≤64 12
≤68 13
≤72 14
≤76 15
≤104 16
≤108 17
≤116 18
≤148 19
≤156 20
≤192 21
≤232 22
≤276 23
≤352 24
≤436 25
≤636 26
≤1000 27
>1000 按公式(1)

6.3 大面积洁净室(区)的采样点
当洁净室或洁净区的面积大于1000 m²时,使用公式(1)判定要求的采样点最小数量:

‌三、采样点位置(6.4)‌

按以下步骤确定采样点位置:
a) 使用表1查到最少采样点数目 NL;
b) 将整个洁净室(区)划分为 NL 个等面积区域;
c) 每个区块都选定一个可代表区块特性的采样点;
d) 在每个采样位置上,将粒子计数器的采样探头置于工作面高度或其他位置;
e) 对于被视作关键点的地方,可选定额外的采样点,其点数和位置应确认并具体化;
f) 可将额外区块和相关采样点细分成等面积区块;
g) 对于存在非单向流的洁净室(区),如果其位于非扩散空气装置的送风口下方,采样点将不具有代表性。

‌四、单次采样量(6.5)‌

所选最大粒径的粒子浓度恰好为规定的洁净度等级(ISO)上限时,在各采样点所采的空气量足以检测到至少20个粒子。
每个采样点的单次采样量 VS,按公式(2)计算:

‌五、单位立方米粒子浓度的计算方法(6.7.3)‌

单位立方米粒子数按公式(4)计算:

‌六、悬浮粒子监测章节(第7章 监测)‌

7.1 通则
为确保洁净室(区)性能良好,粒子浓度符合控制要求,应对洁净室(区)进行监测,制定、执行并持续改进监测计划。监测计划应考虑空气洁净度水平、关键位置以及影响洁净室(区)设施性能的因素。
在制定、执行并持续改进监测计划时,应包括下列步骤:
—— 使用适当的风险评定方法来了解、评估、记录不良污染事件的风险;
—— 制定书面监测计划,审核并批准监测计划;
—— 执行监测计划;
—— 分析监测活动中获取的数据,进行趋势分析并适时报告;
—— 实施并记录所采取的操作和纠正措施,定期审核监测计划。

7.2 风险评估
风险评估是一个识别危害和分析评估危害相关风险的系统过程。
风险评估需考虑的事项见附录A,风险评估应实现以下目标:
—— 确定可能影响洁净室(区)维持其空气洁净度的因素,从而制定监测计划;
—— 确定可证明洁净室(区)性能的监测要求。

7.3 监测计划的制定、执行及持续改进
7.3.1 监测计划制定‌:制定监测计划时应考虑风险评估结果;列出所有要监测的参数并证明其合理性,包括可能影响空气粒子浓度的参数;说明监测方法并证明其合理性。
7.3.2 监测计划执行‌:确保监测仪器的精度、维护、校准;标识监测位置并说明其合理性,监测位置应在三维坐标予以描述;确定监测限值的可接受标准并说明其合理性,包括设立警戒限与行动限机制;运用统计学方法在内的分析方法进行数据趋势分析。
7.3.3 监测计划持续改进‌:监测计划要定期审核,并根据洁净室(区)的实际情况修改监测计划。

7.4 确定最少采样点数
运用风险评估确定最少采样点数,应侧重关键工艺位置的采样。
对工艺本身产生的粒子,且粒子对工艺或产品不形成危害的,可不监测动态粒子浓度,而执行定期静态分级测试或模拟运行情况下的动态分级测试。

7.5 确定采样点位置
对关键区域造成重大风险的操作、干预、人流物流等即是重点采样位置。关键生产区的采样要侧重初始气流覆盖,并与气流可视化研究相结合。重点采样位置包括但不限于:靠近产品敞开位置、接触产品表面位置、关键工序位置、扰乱气流位置、干预行为有关位置、难以接近或清洁/消毒位置、人员行动频繁位置、物流活动频繁区域。

7.6 监测过程中出现偏差的应对措施
如监测结果超出规定限值,应进行调查并找出原因,必要时采取补救措施。如补救措施对设施设备有较大影响,应按第6章重新进行分级测试。监测计划应根据设施设备变动重新审核。当分级测试达到要求时,再恢复监测。


GB/T 16293-2025《医药工业洁净室(区)浮游菌的测试方法》相关内容摘录

‌一、浮游菌采样器工作原理(5.1)‌

一般采用筛孔式撞击采样器。筛孔式撞击采样器的工作原理是:微生物气溶胶在采样器风机的抽吸作用下,按惯性原理射向固体培养基表面,具有足够大动量的带菌粒子,由于惯性作用,沿原来方向直线运动,不跟随流体偏转方向,撞击在培养基表面而被采集下来。
应遵循说明书使用采样器,并定期对采样器进行校准。
注:目前用于浮游菌测试的采样器还包括狭缝式撞击采样器、离心式撞击采样器、冲击式采样器、过滤式采样器等。

‌二、培养基的要求(第6章)‌

一般选择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(TSA),必要时可加入适宜的中和剂。当监测结果有疑似真菌或考虑季节因素影响时,可增加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(SDA)。应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25年版 四部》9203相关要求。

‌三、采样点的要求(8.1)‌

在进行洁净室(区)确认及监测时,应基于风险评估确定采样点数目及位置(含水平及垂直位置)。
宜选择合适的风险管理工具,如故障模式效应分析(FMEA)、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(HACCP)等。
在通过风险评估确定采样点时,应同时满足表1最少采样点数目的要求。

表1 洁净室(区)浮游菌最少采样点数目

洁净室(区)面积 m² 最少采样点数目 NL
≤8 1
>8~28 2
>28~52 3
>52~68 4
>68~104 5
>104~148 6
>148~232 7
>232~436 8
>436~1000 9
>1000 按公式(1)

‌注:洁净室(区)面积在1000 m²以上时,最少采样点数目是在GB/T 16292-2025中分级测试时最少采样点数目的基础上除以3确定的。除以3是一种经验性简化,平衡了可行性与风险控制。

‌四、不同洁净级别的最小采样量要求(8.2.2)‌

表2 各洁净级别最小采样量

洁净级别 最少采样量 L/次
ISO5、A级、B级(静态)、100级 1000
ISO7、B级(动态)、C级(静态)、10000级 500
ISO8、C级(动态)、D级(静态)、100000级 100
ISO8.5、D级(动态)、300000级 不作统一规定
‌五、培养计数要求(8.3)‌

8.3.1‌ 采样结束后,将培养皿倒置于培养箱中进行培养。
8.3.2‌ 对于环境微生物种群不确定的情况,可在20 ℃~25 ℃培养3 d~5 d后再转移至30 ℃~35 ℃培养2 d~3 d,或先在30 ℃~35 ℃培养2 d~3 d后再转移至20 ℃~25 ℃培养3 d~5 d。当采用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(SDA)时,培养温度为20 ℃~25 ℃,时间为5 d~7 d。宜根据环境污染微生物历史数据及种群特性调整培养方案。
8.3.3‌ 用肉眼对培养皿上菌落直接计数标记或在菌落计数器上点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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